
GENERAL INFORMATION
综合信息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三轴加工中心项目
(招标书编号:570-JG201802)
招 标 文 件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八年六月
目 录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书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三轴加工中心项目相关技术要求
6、附件1:合同样本
7、附件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8、附件3:保密协议书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三轴加工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8年6月
招标编号:570-JG201802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为提高生产制造能力,满足科研生产需要,拟采购三轴加工中心,现对三轴加工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轴加工中心项目 1台。
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项目内容
项目中的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实行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甲方通过电子邮箱向邀请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并在我公司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投递,也可以派员送到甲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9 日(周一)17时00分。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单位: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部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联系人:黄 毅
联系电话:0831-3522742(办),0831-3522165(传真)
13550709494(移动)
电子邮箱:sjjx@sjjx.cn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2日
投标人须知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联系人:黄 毅
电话:0831-3522742,0831-3522165(传真),13550709494
2
项目名称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三轴加工中心项目
3
项目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4
项目内容
项目中的三轴加工中心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实行交钥匙工程。
5
完成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次日起90个日历天。投标人中标后应严格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
6
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书要求,质保期为 一 年(自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
7
投标人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
投标报价
1、甲方现场包干价(含设备、运输、装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管理费以及利润、保险、税金等)。交钥匙工程。
2、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报价明细表》的要求,完整填写每个项目的单价。
3、开票要求:开具税率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
踏勘现场
不用踏勘现场。技术问题沟通,请联系:于雷18683180309
10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甲方通过电子邮箱向邀请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并通过互联网在我公司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7月9日(周一 )17时00分。
12
投标保证金
无。
13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无。
14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处(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抵触。
(3)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投标价格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15
投标文件组成
(1)《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三轴加工中心项目投标报价书》;
(2)《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三轴加工中心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投标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等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代理,则需提供被代理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6)其它资料如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及同类项目业绩等。
16
签字、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一是将纸质投标文件单独包装并密封;二是将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报价)刻成光盘单独包装并密封;三是将以上两个密封资料集中放入一个大的资料袋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18
投标最高限价
无。
19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招标人名称: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三轴加工中心项目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
是否退还
不退还。
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22
履约保证金
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三轴加工中心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三轴加工中心项目投标报价书
致: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贵公司三轴加工中心项目招标文件并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了沟通了解,我单位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项目总价包干,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我单位同意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项目总价30%,乙方开具等额发票;收到发货通知后甲方支付项目总价30%,乙方开具等额发票;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项目总价30%,乙方开具项目剩余总价40%发票;项目总价10%作为项目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
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对项目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完全相信你们能公正地决定中标单位,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我单位完全理解并同意你们对本项目的所有要求,如果中标,愿意以诚信为本,与你们密切友好合作。我们保证自合同生效之次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交付你们使用,项目质量达到 。
我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项目的影响,我们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单位不会单方面要求更改投标文件和投标补充资料的内容、投标条件及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名称、盖鲜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日期
联系人及其电话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三轴加工中心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三轴加工中心
台
1
2
运输费
台
1
3
装卸费
台
1
4
安装、调试费
台
1
5
技术培训费
项
1
6
其它
项
1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三轴加工中心项目相关要求
一、 技术要求
1.1主要技术参数按下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技术参数与要求
1
控制系统
HEIDENHAIN/TNC620或SIEMENS/840D同级别及以上
2
工作台面
≥800×500(mm)
3
行程X×Y×Z
≥600×450×450(mm)
4
工作台承重
≥500Kg
5
主轴相关:
*5.1
最高转速
≥9000rpm/min
5.2
刀柄形式
HSK或BT(优选HSK)
*5.3
冷却
具主轴温度调整功能
*5.4
中心
具中心出水功能
5.5
功率/扭矩(连续)
≥9.5kW/50Nm
6
三轴相关:
6.1
轨道
线轨
*6.2
进给速度
≥15m/min
*6.3
快移速度
≥30m/min
*6.4
定位精度
≤0.006mm
*6.5
重复定位精度
≤0.004mm
7
刀库相关
7.1
形式
机械臂式
7.2
容量
≥30把
8
网络
以太网端口,网络端口,数据服务卡(高速加工)
9
其它:
9.1
3D工件激光测头,信号红外传输。
9.2
外置刮板履带式运屑器
*9.3
油水分离装置
注:标注“*”的条款代表重要指标,为否决项,投标人必须满足,有一条不满足,投标按废标处理。非重要指标的条款,有三条(含三条)以上不满足为废标。
1.2
三轴联动控制;
1.3
具备AICC功能和纳米插补;
1.4
具有空间直线、平面圆弧、螺旋、极坐标、样条插补;
1.5
可进行平移,缩放,镜像,旋转,坐标变换;
1.6
绝对、相对坐标编程,英制、米制方式编程;
1.7
使用菜单技术;
1.8
钻、镗、铰、攻螺纹、内外腔铣削等各种固定循环;
1.9
刚性攻丝,主轴旋转与Z轴严格同步;
1.10
程序段前瞻功能,程序预读大于或等于120段;
1.11
主轴负荷监测和显示;
1.12
故障自诊断显示;
1.13
配备电子手轮、水枪、气枪;
1.14
电器控制柜带热交换系统;
1.15
其它功能(由投标人在标书中分别列出并报价)。
1.16
设备工作条件:
1.17.1
电源:380V±10%,50Hz,三相交流;
1.17.2
环境温度:5~40°C,相对湿度:≤85% ;
1.17.3
气源压力:0.5~0.6MPa,0.5 MPa能稳定工作;
1.17.4
机床在上述工作环境下能长期稳定工作;
1.17.5
机床对环境和操作者无危害因素;
1.17.6
机床噪声及安全防护等,应符合GB15760-1995标准。
1.17.7
机床全封闭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二、另配附件(标配以外)如下表
序号
附件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2
3
4
5
6
7
8
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包括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单位
1
设备合格证
1
份
2
设备出厂几何、位置精度检测报告
1
份
3
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手册(中文)
1
份
4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中文)
1
份
5
设备总图
1
份
6
部件装配图
1
份
7
设备安装平面图
1
份
8
设备电、气液压原理图
1
份
9
数控系统编程手册(中文版)
1
份
10
数控系统维修手册(中文版)
1
份
11
数控系统参数手册(电子中文版)
1
份
12
数控系统接口文本及传输软件
1
份
13
PLC手册
1
份
14
PLC接线图及PLC梯形图
1
份
15
设备报警信息文本
1
份
16
设备主要外购件使用说明书
各1
份
17
设备主要外购件清单(含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地址及订货号)
1
份
18
四、卸货、就位、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要求
1、乙方负责三轴加工中心到货后的卸货、就位及安装、调试,甲方协助相关事宜。
2、三轴加工中心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向甲方提请验收。机床的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培训及相关:
①乙方向甲方提供机床出厂质量保证书和出厂几何、位置精度检测报告。
a)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床精度检验表(用于现场验收);
b)明确线性轴的进给精度/分辨率和各轴数控的形式(开环、半闭环、全闭环)及测量反馈形式;
c)投标商应明确机床润滑方式。
②验收标准:机床几何精度按ISO 2301-96执行。位置精度按ISO 232-2或VDI/DGQ3441执行。
③精度检测验收:按标准及程序对机床精度进行检测(检测仪器及专用检具等由卖方自带)。检测合格后,进行数控系统功能演示。然后进行操作、维修等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④加工试件验收:加工试件可以在培训的同时进行。加工试件所需的夹具、刀具、零件毛坯由甲方负责提供。加工试件经甲方计量部门计量。试件计量合格,则验收结束。双方签订终验收报告,开始机床保修期。
附件1:
合同样本
甲方: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乙方:
法定注册地:
经过邀请公开招投标,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三轴加工中心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 价
(元)
小计
(元)
备 注
三轴加工中心
套
1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完成。
另配附件
项
1
合计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或技术协议相关约定。质保期 一 年。
三、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收货人:黄毅 13550709494
五、包装:原木或铁皮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或海运配货,运保费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等进行验收。
八、项目内容:项目中的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包干实施,实行交钥匙工程。
九、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项目总价30%,乙方开具等额发票;收到发货通知后甲方支付项目总价30%,乙方开具等额发票;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项目总价30%,乙方开具项目剩余总价40%发票;项目总价10%作为项目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
十、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乙方应严格按期交货。逾期交付,每拖延一天,每天按本工程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拖延时间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找单位采购,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质保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到现场处理(自通知之时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否则,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
3、如甲方违约,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乙方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司法程序解决。
十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包括电话通知中标);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招标文件等其他合同文件;
6、技术协议;
7、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见附件2)。
8、保密协议书(见附件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传真件有效。
买 方(公章)
单位名称: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法定代表人:白锦春
委托代理人:黄 毅
电话:0831-3522742
传真:0831-3522165
开户银行:建行宜宾市咸熙街支行
账号:5100 1728 6080 5001 38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208850602B
卖 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账号:
开户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甲方: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EMS环境/OHSMS职业健康安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甲方三轴加工中心项目
项目内容: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完成。
项目期限:从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项目完成终验收之日止。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宣传甲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
2、向乙方告知甲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活动范围内所存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
3、有权对乙方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
4、在活动交叉区域作业或作业后果可能影响到甲方的安全时,甲方对作业可能的后果进行评估,必要时提出要求和补充建议。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
2、遵守甲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
3、建立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
4、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工具器具。
5、需使用甲方的设备设施时和水、电、风、气等能源时,乙方须提前在甲方设备能源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得到甲方相关部门许可后才能实施。
6、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及生活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或其他危险作业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和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7、乙方应对其在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正确掌握防护、防毒器具的使用和维护,熟悉自救和互救处理措施。
8、乙方应控制、消除在甲方现场活动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防止伤亡、中毒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9、乙方应向其在甲方现场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对进入甲方现场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妥善保管。
10、乙方应为其在甲方现场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法律责任
1、若乙方在甲方现场活动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依据双方约定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对于情节严重的或可能会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主合同。
2、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在甲方现场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工伤、职业危害、环保、火灾、设备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的违章行为造成对甲方员工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其他未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法院起诉。
五、附则
本协议为项目合同(主合同)的合同附件。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附件3:
保密协议书
甲方: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正常顺利地在甲方实施“三轴加工中心”项目,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现就涉及甲方的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上岗前须接受甲方的政治审查,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二、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有关单位指导、检查、督促。
三、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观看、谈论、拍摄、复制、收藏、记录等任何方式接触、传播甲方的任何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四、乙方在甲方涉密部位提供服务必须有甲方业务工作人员在场监督,不得私自出现在涉密部位。
五、乙方发现失泄密隐患和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报甲方有关部门处理,自己不得察看、破坏现场,不得向外透露有关情况。
六、甲方有关部门找乙方协助调查了解保密工作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
七、若乙方属单位派遣人员,单位相应承担对服务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义务,对乙方原因造成的失泄密事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八、乙方因故不在甲方工作或合同履约完毕前,应将持有的有关甲方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资料全部交由甲方处理,并长期负有对甲方的保密义务,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透露甲方的涉密事项,甲方拥有对乙方的保密责任追究权。
九、乙方有违反甲方保密规定和本协议的行为,应接受甲方的调查处理,甲方有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扣减工程服务款、追究经济损失直至送交国家保密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相关信息

